Hello,各位小伙伴!最近经常在评论里看到大家提问题。
近期都有哪些疑惑呢:
近期热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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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在武汉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动,该怎样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
2:职工离职去外地工作后,能否提取公积金?
3:哪些银行的的银行卡支持在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
4:如何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后,每月还需要归还公积金贷款月供吗?
5:职工家庭在武汉市没有购房,目前租房居住,请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针对大家经常问到的问题
小编今天做一个简单的解答,
我们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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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职工在武汉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动,该怎样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
职工在武汉地区工作发生变动的,或者在公积金账户集中托管期间重新就业的,职工或者转出单位经办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到转出单位的缴存银行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 |
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2 |
新单位接收函; |
3 |
《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批量转移)(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 |
4 |
《武汉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集中托管期间转移到新单位的)。 |
如果职工原单位开通了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也可由原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账户转出。
转移后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不发生变化,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状态为封存状态;新单位为转入职工缴存公积金时须先办理个人缴存基数调整,提供转移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系统根据新单位比例自动生成月缴存额,然后办理启封手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不变的,新单位直接办理启封手续)。
Q2
职工离职去外地工作后,能否提取公积金?
若您职工及配偶在武汉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非武汉市户籍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武汉市户籍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可办理离职销户提取。
注意
非武汉市户籍职工,有异地转入的公积金,则需转入时间满半年才可以办理离职销户提取。
Q3
哪些银行的的银行卡支持在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
目前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支持15家银行的一类卡办理提取入账业务:汉口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农村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湖北银行、浙商银行。
Q4
如何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后,每月还需要归还公积金贷款月供吗?
如果您的公积金账户里余额较多,想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公积金贷款,您可以办理公积金委托扣划手续并选择按年扣划方式。
逐年扣划是公积金中心每年1次在委托人自行指定的时间自动扣划委托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逐年扣划还贷每年相同日期扣划1次。提前部分还款后,借款人的贷款期限不变,每月月还款额(或月还本金)减少,或借款人的每月月还款额(或月还本金)不变,贷款期限缩短,但借款人仍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按月归还公积金贷款的义务。
提前还款后,每月还需要归还公积金贷款月供,逐年委托扣划还贷,相当于借款人在每年约定扣划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了一次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业务。因此,逐年扣划还贷后贷款未结清的,借款人仍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按月归还公积金贷款的义务
Q5
职工家庭在武汉市没有购房,目前租房居住,请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及配偶按以下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1 |
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房租,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28800元。 |
2 |
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已配租家庭在租赁期内,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未配租家庭提取额度按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执行。 |
3 |
通过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住房租赁平台租赁住房的,可就一套住房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不管是单身还是已婚家庭,均可按实际支付租金逐月扣划,但年扣划总额不超过28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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